就那一小片街区景来回用,那黑白不就是掩盖布景的假么,最大的问题情感跳戏啊,是一会儿感受孩童的天真,一会儿又体会父母的无奈。
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会不喜欢,私以为这是今年最有可能拿到奥斯卡最佳影片的作品。作者拍出了一个平实朴素的故乡,各种角色都非常鲜活,小男孩的甜美纯真可爱让人仿佛见到了童年的玩伴,爷爷教孙子去追女孩也让人忍俊不禁。而且台词动人且节奏非常好。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去和《罗马》比,导演的经历和路数本来就不一样,为什么拍黑白的故乡就要拿来比较呢?怎么不和《八月》比?不和《伊万的童年》比?我觉得比较的对象应该是和肯洛奇的《男孩与鹰》以及《这就是英格兰》这样的作品。依旧是英国工薪阶层对童年和故乡的挽歌。不足之处是有些地方音乐铺太满,而且最后的升华也有些刻意了,但映射到现实中的乌俄冲突之下,也许可以坐等拿奖。
奥奖还有两部没看 现任和沙丘最喜欢 害怕他和沙丘争最佳摄影 结果没入围
相比于罗马,我更喜欢这部,罗马对于我来说太遥远了,根本共情不上去,我所拥有的童年更像是贝尔法斯特,爱我的亲人和朝夕相处的邻居,最后一次搬家结束了整个童年。或许电影中很多东西比较俗,但正是这种俗使我感到亲切,以及创作者对童年与故乡的纯粹怀念。
当奶奶正对着镜头呢喃:"Go.Go now.Don't look back."一个孤独的老人在失去另一半后,依旧坚强告别剩下的家人。只留下自己一人头靠着门,带着无言的悲痛与不舍。这是布拉纳私人真情的回忆,是布拉纳自己的贝尔法斯特。致所有留下的,所有离开的,所有迷失的。
除了爷爷告诉小男孩,会有新的生活,新的朋友,不会有人嘲笑你的口音那里,稍稍被感动到一些,其余部分都无聊到要睡着。能激起背井离乡之人心中的一点点涟漪,但还远远不够。
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糟糕。虽然有非常多糟糕的调度不明所以的摄影机位置、摄影机角度,可是导演私人的故事所勾连起的上世纪60年代爱尔兰贝尔法斯特地区的历史是迷人的
故事剧情有点普通,好喜欢爷爷奶奶的部分,最后一段太好哭了简直。一颗星给摄影,一直在猛截图
无法忍受。这样的黑白影像,这样的自传性质的文本故事,很难不碰瓷到《罗马》,但与其相提并论起来完全不能比。同样选取社会动荡大背景下与家庭往事的融合,但本片真的做到了假模假式、工业又刻意。大环境夹杂到家庭中去,但一味通过人物台词过分强调动荡不安,就像糖衣炮弹一样。片子呈现出的不是往日生活而像是流水过程,整体太过割裂,就连冲突与平复都如此儿戏,大环境-小环境没有更好融合。过分强调小男孩作为第一客体视角,将他塞入其他客体的镜头中去。摆出太多没有意义的独特机位,塞了太多不合时宜的往日金曲,就连自传性质的迷影属性也是如此苍白无力。
爱尔兰的历史纠缠是影片的背景,爷爷奶奶是全片亮点,然而总体上觉得缺点真实感,仿佛看到了存在于记忆中的片段,与主角小孩越近越真切,远些的就有点虚了。
其实任何作者在拍给家乡的电影都会因为很浓的情绪没法评价,在我心中(罗马)是封神的。本片只能拿45分。
虽然有着一个沉重的时代背景,但片子显然融入了更多儿童视角的单纯美好。父亲母亲的形象选角俨然是偶像派的。黑白画面也是那么的细腻干净。
不晓得是不是因为肯尼斯布拉纳的缘故,觉得这片“戏剧”感好强,每个角色都洋溢着一股排练多次的“过熟感”(其实就是失真)。看了20分钟后,我找到了一种观看方式,不要把它当做那个年代贝尔法斯特普通一家人的日常生活,把它当做肯尼斯的颅内小剧场,会比较好接受。拿《罗马》来比是有点抬咖,我先想到的是《八月》。顺便说:为什么詹米多南穿着白衬衫系着领带,还是给我一种没穿衣服的感觉。
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会不喜欢,私以为这是今年最有可能拿到奥斯卡最佳影片的作品。作者拍出了一个平实朴素的故乡,各种角色都非常鲜活,小男孩的甜美纯真可爱让人仿佛见到了童年的玩伴,爷爷教孙子去追女孩也让人忍俊不禁。而且台词动人且节奏非常好。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去和《罗马》比,导演的经历和路数本来就不一样,为什么拍黑白的故乡就要拿来比较呢?怎么不和《八月》比?不和《伊万的童年》比?我觉得比较的对象应该是和肯洛奇的《男孩与鹰》以及《这就是英格兰》这样的作品。依旧是英国工薪阶层对童年和故乡的挽歌。不足之处是有些地方音乐铺太满,而且最后的升华也有些刻意了,但映射到现实中的乌俄冲突之下,也许可以坐等拿奖。
《Belfast》导演肯尼思用上好一些特写镜头,很有意思,也是他对北爱尔兰家乡贝尔法斯特的表达!只是他运用了很多拍摄技巧,似乎更像炫技!特别是充满记忆点的那许多的仰视镜头。
三星。头尾两幕处理的不错,然而第二幕近乎崩塌。黑白摄影和故乡这种私人化的情节处理不由得让人想到卡隆的《罗马》。《罗马》是克制且冷静的,《贝尔法斯特》则滑向了它的反面——肯尼思布拉纳似乎不知何为节制,各种意义不明的琐事和迷影情节拼接在一起,想要在各种程度上表现出他对故乡对个人往事的情感,却最终落入过度的自我陶醉之中。
童年的故乡,离开的人总有一天会回想起,那是最深层的记忆,早已融入自己的潜意识,成为自我的一部分。我唯一接受不了的是葬礼之后的歌舞,沉浸痛苦也不能太久,但是失去至亲之后紧接着表现欢乐就太过薄情了,痛苦更能让人成长。
没有英国历史背景很难因为暴乱还洗衣粉的小事共鸣
fine outta 10. I liked many things in it but it feels soulless.
这小男孩怎么这么油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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