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神明救赎者 高清

评分:
9.0 推荐

分类: 动作片 2004

导演: 杰西·约翰逊

评论:

  • 嘉家 1小时前 :

    又是王子复仇记,故事好套路,还加了不少装神弄鬼的成分,也就胜在场面宏大了。

  • 张简念露 0小时前 :

    我还挺喜欢这种戏剧式的电影……就是每次我觉得不太行的时候忽然出现一个点把我拉回电影里,觉得神奇

  • 图门倩语 9小时前 :

    三星半。第三幕与结尾的平淡摧毁了观众的观影期待。创意概念和视觉奇观还是蛮柯南伯格的。舞台剧的场景表演有种似有似无的形式感,使得演员都较好的抓住了表演状态。但特意的去深刻解读这类片子会比较心累。

  • 冠慧秀 2小时前 :

    开头差点劝退。撇开高中话剧社排练式的表演不谈,我的脑子也十分拒绝接受这么一群人说英语,任何人一开口都尬出天际……全场最佳威廉达福,人扮狗的戏、夜遇巫婆什么还算有点艾格斯自己的调调(另外后面有个“装置艺术”不错)。整体乏善可陈,游戏感十足,剧情无聊且corny得可以忽略不计,不过夜戏的古怪色调我蛮喜欢

  • 卫家安 9小时前 :

    大银幕。失望透顶,和看一个超长预告片别无二致。属于两不靠,不伦不类的,很奇怪的一片,类型化纯度不够,爽感的获取被抑制,但另一方面有着这样的制片规模你又不可能做出一部完全作者化的电影。前面很多时候都在尽量避免分切镜头,弃用多机位拍摄,选用平滑的移动长镜头调度取而代之,但显然像最后火山口的叔侄大战你不可能还这么拍,你不得不去做更多的镜头分切来分解动作,否则不仅没有燃点,疼痛感也不强烈,情绪和动作的爆点终究还是依靠了分镜,所以到制胜一击时马上切至了全景。在拍法上我感觉艾格斯的本意是追求更多从容平缓的长镜头段落,但我认为大体并不适用,以艺术片的运镜方式来拍摄激烈的战斗场面值得商榷,主角的野性和怒气从未感染摄影机,全片的镜头都在诉诸一种平静的冷异感,摄影机与角色各自为战,渐次拉开了同观众的心理距离。

  • 成景曜 5小时前 :

    愚蠢俗气野蛮再加上宿命论,几乎集齐了所有我讨厌的元素,看得我如坐针毡。又浪费我人生里的两小时。

  • 尔弘雅 6小时前 :

    镜头调度,服化道很不错,但是剧情太简单了,作为复仇来说不够爽,还有动作设计拉了。

  • 强骞 1小时前 :

    太难看啦,除了冰岛风景和一些猎奇习俗其他的都很无脑。想看维京文化和茹毛饮血blabla我还不如继续刷一遍《Vikings》。

  • 及南烟 5小时前 :

    镜头还是不错的,但整个长镜头下来,打架的人还没有我小区做核酸的人多。安雅这个角色发挥空间不大,感觉导演预算起来了之后反而不知道该怎么拍了,就一种左右逢源的无聊。结尾是什么鬼啊,真·火口的二人?

  • 俊芃 4小时前 :

    哈姆雷特基督山伯爵式复仇记,维京王子的复仇。

  • 恽诗柳 0小时前 :

    看的时候其实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镜头是怎么拍出来的或者这个化妆好逼真

  • 慈德业 1小时前 :

    Plastic is the modern food.

  • 愚灵秀 0小时前 :

    杀父夺母之仇,就算仇人逃到天涯海角,也要去报仇。电影拍得挺不错的。节奏很紧凑。不太喜欢的是黑化了男主的母亲。

  • 佟野云 3小时前 :

    就会鬼吼鬼叫,群像都觉得自己是狼族后裔,所以每个人都在扯着嗓子嚎叫,一说对白就压低嗓门装逼,全程废话连篇,弱智阴谋论,穷酸项目,没有大场面,每个演员竭尽所能,但是如同笑话,真的如坐针毡,《灯塔》导演走失水平之作。

  • 义香巧 6小时前 :

    柯南伯格回归body horror。surgery is the new sex,而身体的扭曲和进化是美学的终极边界。

  • 上官鸿熙 0小时前 :

    复仇女巫戏,暗黑北欧风。参考影片《英灵殿》

  • 宦浩浩 8小时前 :

    4.0。1.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无疑是一个天选之子,背上了替父报仇的宿命,彰显的是人文主义者的理想驱散现实黑暗。罗伯特·艾格斯的阿姆雷特是自以为是天选之子却不得不背上替父报仇却只能共毁灭的命运,一个是人的觉醒,一个是人的毁灭,大相径庭。2.连带着北欧风光的摄影更多选择了黑白色彩,尤其是对门的使用,门内门外两个世界,从门中窥视仇人复仇,又从门走向下一代新生。3.如果没有大银幕的直观观感,给予任何过多的评价都显多余。

  • 厍睿博 6小时前 :

    对白完全莎化了

  • 卫浩祈 3小时前 :

    又是一部R级,略感肠胃不适。剧情逻辑有几处不大理解,但是再现了维京人曾经的生活场景,真实历史(比如划着海盗船去Rus劫掠斯拉夫人当作奴隶卖到Oleg的基辅土耳其和冰岛)里穿插有这个族群的原始信仰与神话,值得一看。以欧亚大陆另一端的脑回路我一直在想这些一千年前还在茹毛饮血的“野蛮人”是怎们变成现在的样子的,而公元895年那时已经开始印木版书籍纺织丝绢品茗吟诗的我们又怎样在一千年后退回到文蛤时那种野蛮无序的杀戮的。嗯,血性与奴性。这些小国王以力量取胜受民众推选,重视荣誉大于自己的生命,民众是自由人,不同于清时奴隶主子的君民关系。权力对于遵奉血性的族群意味着荣誉和力量,而对于屈膝于奴性的族群意味着利益和欲望。奴隶不是天生的,日耳曼人罗马人都当过彼此的奴隶。弱的时候思考着变强大,而不是满足于依附强大。又跑题了

  • 仕骞 7小时前 :

    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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