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夢受挫的洪宗明,屈於現實放棄了攝影,輾轉搬到老裁縫蘇爺爺店樓上的狹窄房間。母親意外過世,頹廢的宗明與蘇爺爺屢屢發生爭執,卻意外揭露蘇爺爺的老照片中,藏著一段無法忘卻的回憶,也勾出各自的思念…。
谁能想到近200年后……娱乐圈 文学界和新闻界的还是一样 要不能是经典名著呢 “天欲其亡 必令其狂”
也许是对每一个无法改变时刻的最好回敬。我们本就没有带来什么,所以最后我们也不用期望带走什么。就让记忆永留,刻在我们和他们的心中。
回过头来看,名利场的虚伪傲慢,媒体与金钱利益的较量,被时代裹挟的年轻梦想家,自我沉醉麻木,走向自我堕落幻灭,这样的故事,无论经历多少个时代的更迭,终究不停上演,一切都是腐朽。
有这么扎实的原著打底不可能不好看的。但实在没什么电影感(女演员好可爱,身材也很可爱
很扎实,而且很好看(重点)。能从旁白中窥出原著的魅力,勾引你去读巴尔扎克的那种魅力。
“我终于不再期待,开始生活。”
这样的剧作堪称经典,不仅是对社会中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世态炎凉的精准刻画,亦是对那样一种社会体系的描绘,这种作品的经典之处在于其不因社会形态的变化而消失,却随之在人世间何种阶段都会不断复演——经典永不过时…🥃
巴尔扎克看穿了欲望的本质啊……一切的龌龊和堕落几百年没变过。有了巴尔扎克的文本,电影已经成功一半了
我们何必为生命的片段而哭泣,我们的整个人生都催人泪下。
神枪手匪徒亨利·麦卡蒂妻子死后与儿子怀亚特独自在俄克拉荷马州切克沙镇从事农业养殖猪。1906年一天,妻子的哥哥艾尔·霍布斯过来帮忙,艾尔走后,父子屠宰猪,这时远处走来一匹母马且马鞍有血迹。于是循着血迹找到一昏迷受伤的男子,旁边有手枪和装满钱的皮包意识到是劫匪。救走男子后第二天去找医生且途中遇到3个寻伤者的骑警萨姆等3人。亨利回家,伤者称是堪萨斯州贝克斯特斯普陵镇警察,而3个骑警是假的。于是亨利赶走萨姆等人。萨姆让达根监视亨利,但夜间达根袭击亨利被打死。第三天萨姆绑架了艾尔并从镇上雇了几个枪手。萨姆开枪打死艾尔,亨利愤怒还击将萨姆等人一一打死。替柯里包扎伤口发现其胳膊有囚犯烙印而被柯里开枪击倒,怀亚特开枪打死柯里。原来黑警柯里与萨姆匪徒一起合伙打劫银行,萨姆欲杀柯里灭口时,柯里抢走了钱袋……
再说一次 男主很是英俊啊
典型的欧洲文艺片调调,被金钱支配的人生从起步升空到幻灭的过程,比较冗长,多兰作为旁观讲述者表现一般,和男主有点点像,但肉眼可见的胖了。
一部古典而强有力的影视作品,它在保证了影视化改编的观赏性的同时也没有完全失去作为一部文学巨著的顽强的生命力,很有欧洲古典主义的气质
7.5分,首先从电影整体上来讲,个人觉得完全可以拍出一部史诗作品,这其中并不只是增加一倍的时长,而是有关于法国大革命后,人们在受到以权力、名利、金钱等代表的物欲的诱惑下,逐渐舍弃了最初的爱与信仰、理想与真诚、善良与正直等正向价值这一宏大且深刻的社会现实,在此其中的素材可挖掘的太多了,因此本片拍的有些不够深入,某些人物如内森就没有好好刻画,引用的旁白也过多了,完全可以通过具体的影像来呈现,否则只是文学作品的影像化罢了。ps:巴尔扎克笔下的巴黎和伍迪·艾伦的巴黎,真像是现实与理想的距离。
他将停止幻想,他将开始生活,他将找到内心的力量
Vincent真的好会选角色…虽然拍得不算太好,但巴尔扎克拍电影比读起来更有趣哈哈哈哈哈。最重要的是印证了那句话,确实,总有人写的东西会被留下,会被记住。
人生没有浮华过,何能觉醒
纷繁乱世,最难的不是看清局势,而是弄不明白自我
「我想到了所有那些在覺醒之後,必須找到內在力量的人。」Ta將停止幻想,開始生活。很久沒看到名著改編電影了,巴爾扎克的文字總是出現金句。所謂幻滅,人間喜劇。
也没爽到什么,开始大舅哥被爆了头,大家枪法集体失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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