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云枫 2小时前 :

    为了社会底层的奋斗 那么的激动人心 好看的印度电影 你 永远可以看不起印度很多东西 但是印度电影永远都不能轻视

  • 夷远悦 0小时前 :

    印度虽然是个槽点满满的国家,但印度的电影人敢于直视他们社会中的污点和弊病,敢于通过影视化来引起社会重视,这一点我们任重而道远。片子的情节设定以及律师的抽丝剥茧都非常精密,法庭戏也比较精彩。只不过本片导演没有《辩护人》的导演宋宇硕那么圆熟的技巧。其实这两部片子有许多相通之处。

  • 崔秋英 3小时前 :

    事件是震撼的 但拍摄手法人物塑造太过于刻板流水账

  • 出痴春 6小时前 :

    jal bhim 应该是抗争万岁的意思,也是因为这部电影最后的那首诗。整部电影节奏紧凑,逻辑缜密,有反转但是也有热泪盈眶的地方,把地方警察随意定罪,腐败,官官相护,检察警务沆瀣一气的丑态彻底的揭露了一遍。虽然律师有点伟光正了点,但是敢拍这样的电影,关心印度少数族群的境遇,有温度也有深度,的确值得一看

  • 戴弘博 5小时前 :

    其实,所有角色设定都很脸谱化,好人恒好,恶人恒恶,被践踏的和被仰望的,开金手指的人权律师几乎战无不胜,仍然但是人生实在是太悲惨了,两个多小时就这么簌簌溜走

  • 彤轶丽 0小时前 :

    为什么我感觉印度电影的未来比华语片更加光明……

  • 中攸然 9小时前 :

    印度几乎每一两年就会有一个“爆款”的影片,而且都是不同题材直指人心的那种。电影作为影视化的艺术,应该表现的就是方方面面,并不是说带有敏感和讽刺性的就是好电影,但至少不是单纯一味的主旋律。什么是希望?希望不是表面上的阳光普照,而是在阴暗的地方看到阳光,这才是希望。特定的阳光之下的阴暗面更多的是翻不身的绝望。影片里展现95年印度的某个地区不止是贫穷落后,其制度如今看来更是不可思议的,但是有这样的影片的出现,至少说明印度电影敢说、敢拍、敢放,也正是这样才会有钱德鲁律师这样的英雄人物出现。中国电影的路其实并不长,因为也曾经辉煌过,只是现在有道迈不过的坎。PS:印度电影如果没有歌舞要给个好评,很多歌舞也看个热闹,只有歌没有舞反而不习惯……

  • 多俨雅 3小时前 :

    印度代表性电影选题很好,开放性启示中国文化也应该更开放而不是更保守。当然,印度电影本身的问题就是叙事太过拖沓,一定要拉长到三个小时左右的习惯。

  • 夷烨熠 0小时前 :

    印度版《辩护人》。首先赞扬一下印度电影人一直以来一丝不苟的工匠精神,虽然这也可能与国情有关,但这满满当当将近三个小时的无拖沓剧情,没有一丝的多余剪辑,真是让人肃然起敬。

  • 昂新翰 2小时前 :

    能拍出这样的电影,也不代表这个国家有救,敢来侵略中国领土的话,就给它再来一次双面打印。

  • 不清涵 5小时前 :

    电影是强大的武器,但重要的是我们通过使用它来保护谁......

  • 嬴吉玉 4小时前 :

    没找到好的翻译,观感体验很差,需要了解一下印度的背景知识才能看懂

  • 北涵煦 3小时前 :

    兔子现在能做的就是协助印度建立健全电影审查制度,扼杀其未来的腾飞。

  • 却依晨 4小时前 :

    又哭了。1.5倍速加快进差不多。一度惨得看不下去。给五星真的不是因为政治正确。

  • 天祜 9小时前 :

    前面很棒,后面拖拉,印度电影就是有一个老毛病,就喜欢把电影的篇幅拉这么长。

  • 婧蓓 1小时前 :

    抄美国,抄日本,抄韩国,抄印度,这就是中国电影

  • 戎半槐 3小时前 :

    如此真实真切地反映社会底层受到的暴力与凌虐,这不是仅仅在印度上演,而是在全世界各个地方不断不断地生生不息。无论是暴力抗争和非暴力抗争,我们只有旁观,仿佛那是在另一个时空,与我们无关。

  • 元英华 8小时前 :

    很多时候看着没有丝毫胜算,人证伪证都是他们的,怎么可能赢?绝大多数人自己就放弃了,而妻子没有放弃,律师没有放弃,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就是希望所在。

  • 心俊 8小时前 :

    我给满分。无尿点。各方面都很棒。这电影应该引进,都应该看看

  • 巢华皓 0小时前 :

    【7.0】豆瓣评分老毛病,题材好=满分。印度电影通病,用大量洗脑神曲配合琐碎剪辑来交代故事进展,严重影响叙事节奏。所有表达都用最直白肤浅的方式呈现。讲的是低种姓人群对抗警察的故事,但表现警察凶恶的方式只是刻意拖长的刑讯场面和受害人的哀嚎。每到展现主角和女配正义光环的时候就是慢镜头+配乐,有点尴尬。辣椒粉的线索挺重要,但先期药店和诊所不在一个方向、谎报打电话的时间的伎俩太愚蠢了,完全显示不到律师的能力,只能看到他的意志和敌人的蹩脚。中间的转折也很突兀,扫盲课老师和农家妇女一样无知吗?明知道受害人不可能打电话为何不在第一次庭审后直接告诉律师?非要刻意制造本不存在的困难吗?是用笨拙技法拍出的有一点社会意义的故事,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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